Saturday, July 14, 2007

《物權法》的左右問題

前陣子,中國第十届全國人大大會通過了倍受矚目的《物權法》。

在這之前,中國也通過了一些有關土地使用權,或土地上設施管理等等的條例,甚至在三年前,也將對私有財產的保障入憲。

共有兩百多條條文的《物權法》,涵蓋范圍從大至土地房屋,細至停車位等,都有所規范。

從現實面來看,中國在過去的百年皆處于動蕩之中,一張照片、一間房子的產權,經過幾番重大的社會變動,很多已經難以確定,各種產權糾紛也因此層出不窮。《物權法》有其必要性。

雖然該法令在今年十月才生效,許多的相關立法及技術性問題還有待解決,但一般而言,民眾對《物權法》是有所期待的,期待它可以有效得解決類似問題。但要在中國這么一個司法不透明、缺乏法治的環境里實施《物權法》,確有其高難度。

然而,借由《物權法》,我們可以預期,民眾對產物的所有權觀念將會提升,也可厘清何謂“公共利益”,為基本的法治觀念社會鋪陳一條道路。

另一方面,雖說《物權法》是中共中央既定要實行的政策,但仍引發連串爭議,延宕超過十年才,在強力運作下,以高票數獲得通過。這一通過,再次引起了正反雙方的烽火交戰。

支持者認為除了私有資產,《物權法》也保護了公用財產,并有助推動中國經濟改革及民主法制。反對的一方則指出《物權法》違背了一社會主義為基本原則的憲法,而私有化正是中國目前社會問題的根源。他們也擔憂《物權法》會被濫用,只防君子不防小人。

一時間,左VS右、資本VS共產、開放VS保守等等這樣的論調躍然紙上。這套簡單得二分法,也是我們所熟悉的。

其實,在中國改革開放走過二十多年的今天,當我們面對她時,這些刻板的字句已經不足于描述,更貼切的形容詞,應該是貧富差距擴大、社會失衡、政府威信逐漸退卻等等。

當中共總書記胡錦濤表示,要干部們集體學習《物權法》,并“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,毫不動搖地鼓勵、支持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”,這正顯示政府對《物權法》全面落實的殷切期盼,并在看似矛盾的宣示里,于收放之間小心小心翼翼得平衡。

這才是中國政府的難題。

《野路子》(第32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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